工作颠末大要是、5.8号起头的借了一万、10号又一万、12号又一万、一共三万、以投资实体为由.然后又以投资其他实体为由借5000、共7000说是做摩托车二手、车收回来放我家让我保管、此前他还租别人的摩托车、藏我家、(说是他的)车从找到我家、我才发觉他是租来的、然后还忽悠我说能够办(买)摩托车驾驶证又让我给了1500、像这些工作该当能够定为不法拥有、坦白现实、这种环境去告状、费用大要几多